中國時報 楊毅、陳文信/台北報導 2013年08月22日 04:10
鑽漏洞》台灣寬頻通訊(TBC)到新加坡掛牌上市,引發國安漏洞與是否含有中資的疑慮。(本報資料照片)
補破網》中正大學副教授管中祥表示,有線電視系統台赴海外上市,NCC應更改為事前核淮制。(陳信翰攝/本報資料照片)
有夠混》「投審會廢掉算了」!民進黨立委潘孟安炮轟投審會放任台灣寬頻到新加坡上市,是嚴重失職。(本報資料照片)
國內第3大系統業者台灣寬頻通訊(TBC)赴新加坡掛牌上市,經濟部投審會、NCC等主管機關僅在事後獲告知。反媒體巨獸青年聯盟前總召、台大政研所學生林飛帆昨天抨擊,此事若屬實非常不妥,此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NCC應負起全責。
林飛帆強調,目前媒體產業最大的問題是,台灣在整個媒體的投資、併購方面,是完全不設防、沒有管制的,沒有一個可以真正解決媒體集中或併購的法律規範,這就是為何他與民間團體不斷地要求《反媒體壟斷法》立法的原因,「這一點NCC必須負起全責,朝野政黨也不該杯葛,應儘速讓法案三讀通過」。
管中祥:應採事前核准
林飛帆進一步指出,以往媒體投資、併購案只要有涉及外資的部分,通常都必須經過投審會審核,如果業者確實跳過、繞過投審會,或投審會沒有介入的話,這都是相當不妥的。他說,媒體產業攸關一般人民「知」的權力,以及資訊背後是否遭受壟斷控制,因此媒體的資金流向、來源等,必須要更加透明,主關機關NCC也應嚴格管制,不該放任資金透過第二、第三地到處移轉流竄。
反媒體壟斷聯盟發言人、中正大學傳播系副教授管中祥也強調,媒體屬於特許事業,資金來源及流向必須透明;有關媒體的股權轉換、投資案等,應改採「事前核准」制嚴加審查,才能避免造成社會文化或言論自由受到影響。
管中祥表示,媒體的所有權,特別是資金結構必須要「透明化」,台灣有很多外資透過「人頭戶」轉投資方式,或是先到英屬維京群島、蓋曼群島等地「過水」後,再回來投資國內媒體,包括資金的來源、是本國或外國公司等問題,就會引發外界疑慮,「當資金流向不清楚的時候,對產業競爭就不公平,國安問題自然而然地也就會出現!」
投資媒體 資金要透明化
業者繞到其他國家掛牌上市,規避政府監督管制的投資模式,管中祥指出,大部分的業者都是將資金轉來轉去,所以只要涉及媒體投資或併購案的資金必須透明化,業者若有違反法令規定之處,像是超過外資投資比例上限等,政府就應該禁止,否則媒體市場將會變得相當混亂。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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